燕之泪
发表于 2008-2-29 23:53:35
引用第57楼时之沙漏于2008-02-29 23:51发表的:
再忠告你们雨. 燕 2位 不妨你们去问问身边所有的人一个问题:人活着是为了什么?
哎,还要偶说几次额?
颓废公开道歉了,你还要怎么样?
偶都说了啊,你觉得这样不能算完,你提个方法啊,让大家看看
月明天山
发表于 2008-2-29 23:54:21
唯有的人渣
原来是这家的狗狗~!
真搞不懂现在变成家族放狗反咬人了
关于楼上所的遗憾之处请不必忧虑那家族人员的图片给大家参考
楼主,你用了多少侮辱他人的用词?
还发侮辱他人的Q图【33楼】
你看看唯有版规:唯有版规 适用于全区〔原创区除外〕无视版规一律严惩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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◆荭颜ミ雨儿
发表于 2008-2-29 23:54:36
人活着就是享受的
难道不是嘛?反正我是这样想的。我也不想知道别人怎么想的
lx19861008
发表于 2008-2-29 23:54:58
``
人活着 素为鸟 可以更好答活者`
燕之泪
发表于 2008-2-29 23:56:18
引用第59楼时之沙漏于2008-02-29 23:52发表的:
可以叫他们出来看看 到是请你们2个看看前面的 OK?别在乱说了 言多必失!
看看明月斑竹的回帖吧,不要说偶们串通他一起欺负你就好了
csj65039987
发表于 2008-3-1 00:00:56
哥们你是不是男人,我都说了这是我个人的错误,向你赔礼道歉了,请你不要再说我们家族,OK?
天地无用
发表于 2008-3-1 00:01:43
这个论坛的版主?有法律认可吗? 这服的法人在哪?
xilin01
发表于 2008-3-1 00:04:08
我是外人,从头到尾看你们吵了。也来墨迹墨迹。
对于楼主的意见,我确实有点奇怪,事主已经公开道歉(请看19楼),但楼主依然不依不饶的吵。作为一个外人,我甚至不明白楼主究竟想要什么?
或者想要出东门去飞了事主?还是想要该家族T了事主?就算是这些要求,那又为何不肯说出来?不解,非常非常之不解!!!
燕之泪
发表于 2008-3-1 00:05:04
引用第66楼天地无用于2008-03-01 00:01发表的:
这个论坛的版主?有法律认可吗? 这服的法人在哪?
换马甲了额,那个被禁言了吧
偶想问问你额,你给偶找找哪条法规规定了论坛斑竹要法律认可的?
花开花落
发表于 2008-3-1 00:06:51
引用第68楼燕之泪于2008-03-01 00:05发表的:
换马甲了额,那个被禁言了吧
偶想问问你额,你给偶找找哪条法规规定了论坛斑竹要法律认可的?
上面那个人是同门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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